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4]23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函[2024]130号文件批准,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金乡镇城北区块E-02-10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宗地名称: | 供地面积: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6367㎡,出让面积为56367㎡ | 宗地坐落: | 金乡镇龙金大道以东、纬四路以南、城北大街以西、北二环路以北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准入产业: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文化文具、徽章标识标牌及相关配套产业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135280.8㎡且≤197284.5㎡ | 容积率: | 绿地率: | ≥5% | |
建筑密度: | ≤55% | 建筑高度(米): | ≤80米 | 其他要求: |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非生产性建筑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5%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 不得低于400 | 达产后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 不得低于128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
单位能耗增加值 (万元/吨标煤): | 不得低于2.1 | 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 不得低于3% |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年): | 不得低于22 |
起始价(万元): | 6659 | 保证金(万元): | 1331.8 | 增价幅度(万元): |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
是否在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 | 否 | ||||
备注: | 1、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不包括契税等费用,竞得人须另行支付。 2、该地块具体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的规划条件为准。 3、该地块内的高压线、电线杆、通讯线路、供水管道等设施将于2024年12月底之前迁移完毕,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地块现状无异议并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苍南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二)竞买人如为其他组织的,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属地乡镇、建设平台签订《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四)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得人对其新公司的权利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须当场签订《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金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苍南县金乡镇城北区块E-02-10b地块工业项目投资合同》,在签订《苍南县金乡镇城北区块E-02-10b地块工业项目投资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投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落实履约保证金),并持《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苍南县金乡镇城北区块E-02-10b地块工业项目投资合同》及银行保函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0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00时。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00时至2024年10月29日16:00时。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6:00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缴款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68885669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