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百丈漈小微园一期一号厂房一层、二层3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打印

文成县百丈漈小微园一期一号厂房一层、二层3年租赁权  拍卖公告(wccq-202409130000046)

 

202491315时,在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1:文成县百丈漈小微园一期一号厂房一层3年租赁权起始价:24.9824/年;竞买保证金: 5

标的2:文成县百丈漈小微园一期一号厂房二层3年租赁权;起始价:13.086/年;竞买保证金: 3

二、竞价方式:

增价式,不设保留价;

三、 竞买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须在文成县域内依法登记注册(须提供营业执照);

2、竞买人需向文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申请通过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须提供综合评价通过证明)。评价需符合污染强度为工业项目分类二级或以上;年亩均税收不得低于10万元/亩;且评价对能耗、安全生产等实行一票否决。

竞买手续:

有意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综合评价通过证明、公章及相关材料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展示、报名及咨询

展示、咨询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9131130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时间:2024年9129时至9131130

报名地点: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57788856398  13567785808 

特别提醒:

请竞买人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竞价文件了解详情,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成县安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830 

 

 

拍卖须知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本次标的为文成县百丈漈小微园一期一号厂房一层、二层3年租赁权,详见下表。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间,有权了解标的具体情况,查看标的的相关资料。竞买人须认真咨询,自行了解一切资料及相关动态信息,并仔细阅读本须知及本次拍卖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对标的情况、《拍卖须知》及《拍卖物权属、费用负担及手续办理情况告知书》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情况,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等理由提出异议或反悔。

三、本次拍卖采取增价式拍卖方式,不设保留价每个标的有二人及二人以上报名的,采用增价式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每个标的只有一人报名参与竞买并符合条件的,可按首年租金起始价成交增价式拍卖是指拍卖开始由拍卖师宣布标的的起价,并声明加价幅度,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价。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拍卖成交。当标的优先承租权人时:当本场拍卖会出现最高应价时,拍卖师会询问优先承租权人是否接受这个最高应价,如果优先承租权人接受该价格,拍卖师会给其他竞买人3次加价机会,如果此时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拍卖成交,优先承租权人成为买受人。

四、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代理人)资格由拍卖人负责确定及审核。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先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过程中谨慎使用。竞买人须对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及其他持举该号牌的任何人的拍卖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享有和其他竞买人同等权利和义务。经拍卖人认可的竞买代理人在拍卖过程中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竞买代理人与拍卖人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都由竞买委托人本人承担。

五、竞买人在竞前应仔细勘探标的状况,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确认标的产权所属、土地性质、产业政策、行业进驻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及风险等一切信息,标的面积、规划用途等以土地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数据和规定为准;若无相关数据的,以标的的现状为准。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对标的外观、质量、结构、装修、面积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交易涉及的一切费用。买受人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产权证明等原因)拒绝支付成交款、服务费等费用或拒绝接收委托人交付的标的,否则视为根本违约并按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六、拍卖人已将知道的标的瑕疵向竞买人说明,但委托人、拍卖人声明:对本次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通过清单、展示、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于标的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并不代表拍卖人的任何承诺,即拍卖人依法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已亲自审看展示或预展的标的,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标的的相关信息及价值等进行了准确判断,对其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并承诺自愿承担因瑕疵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

七、标的交割

1、标的交割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标的在质量、结构、面积等存在瑕疵的,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割。

2、标的交割过程中,买受人应自觉遵守拍卖人及相关单位的规定,不得有隐瞒、欺骗、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足部分还应补齐。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若买受人存在拖延、拒绝、逾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或买受人虽签署上述文件但未按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租赁保证金、拍卖服务费约定的其他费用等义务的均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除买受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依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拍卖服务费,再行拍卖的总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总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于标的再行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买受人违约的,委托可再行处置标的。

拍卖成交后,若委托人违约,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可直接向委托人追溯责任。与拍卖人无涉,拍卖人可提供资料证明协助买受人向委托人追溯责任。

九、标的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十、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服务费,由拍卖人向买受人开具拍卖服务费发票(收据)。

十、竞买人(代理人)参加竞,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和拍卖程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拍卖,不得操纵、垄断拍卖价格。若竞买人(代理人)妨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有操纵、垄断、涉嫌串标、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的,或竞买保证金、拍卖服务费未及时缴纳,未及时到账的,拍卖人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撤销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委托人、拍卖人有权中止拍卖撤回标的,委托人、拍卖人中止拍卖撤回标的的,委托人以及拍卖人不向竞买人承担任何责任及任何费用。

十二、竞买人签署本《拍卖须知》后,即表明知晓本须知的真实意思,并表示愿意接受和遵守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在拍卖会现场宣布。

 

拍卖物权属、费用负担及手续办理情况告知书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面积约㎡

起拍价(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租赁保证金

标的一:文成县百丈漈小微园一期一号厂房一层3年租赁权

 

1652.2

24.9824

5

首年成交款的30%向上取整到万

标的二:文成县百丈漈小微园一期一号厂房二层3年租赁权

1652.2

13.086

3

首年成交款的30%向上取整到万

一份竞买保证金只能明确竞买一个标的,不可参与多个标的的竞买。若参与多个标的竞买需缴纳对应份数和金额的保证金并明确竞买标的序号。

注:

1、本次标的持有产权证标的相关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交易价款以拍卖成交款为准,不再进行补交或退还。 

2、标的物外观、结构、面积、固定装修及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租赁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终止,买受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委托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

  4租金年一付,先付后用每期租金相同,于上一租期到期30日一次性支付下一租金

5买受人享有2个月免租装修期。自标的物移交之日开始计算。租赁期限从装修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6、经营限制:不得经营重污染、重噪音、危险品等相关行业

 

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须在文成县域内依法登记注册(须提供营业执照);

2、竞买人需向文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申请通过文成县非新增用地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须提供综合评价通过证明)。评价需符合污染强度为工业项目分类二级或以上;年亩均税收不得低于10万元/亩;且评价对能耗、安全生产等实行一票否决。

 

若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竞买人参与竞买的,不视为默认其具有竞买资格。该竞买人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平台软件服务费、委托人应付相关费用、标的再行拍卖产生的成交款差额等)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活动的相关规定

1、展示、咨询、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9131130;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2、报名时间:竞买人须在20249129时至9131130工作时间)至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综合评价通过证明、公章及其他所需证件材料,并携带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现金缴款的请务必填写缴款人信息及标的名称。

竞买保证金账号(户名: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1 0000 1896 1378,开户银行: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4、拍卖时间、地点:2024 91315时;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价款结算、标的物交割、费用负担情况: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租金租赁保证金向拍卖人指定账户缴清拍卖服务费(即首年拍卖成交款的3%

2竞买保证金由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履约完成后由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不成交,竞买保证金由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买受人须于缴清上述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凭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开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

4、委托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使用因委托人未按时移交标的引起的纠纷和不利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5、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委托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买受人,增值税发票开票金额为对应标的租金,由此产生的税费由委托人承担,除该项税费由委托人承担外,此次交易、租赁行为产生的依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应交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6、在租赁期间,涉及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租赁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结算。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买受人须自行承担标的租赁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手续需自行办理。若标的建筑存在瑕疵部分,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审批、经营风险,并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责任。

2、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不得以标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

3、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其他纠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

4、标的因违反规划用途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等原因产生的政府费用(包括但不限行政处罚等费用)和不利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委托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买受人追偿。

5拍卖成交后,合同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及其他未尽事项等均以租赁合同为准。附件《租赁合同》为样本,以委托人与买受人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以上合同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签订,拍卖人对委托人与买受人出现的以上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拍卖人与买受人(竞买人)产生纠纷的,双方同意选择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其他未尽事宜,详询88856398  13567785808    

联系地址:温州市新城大厦21楼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8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