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投诉(举报)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 4. 投诉(举报)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 投诉前需经异议或质疑的事宜,应提交业主单位或代理机 构对相关异议或质疑的答复材料。 投诉举报须知 一、投诉(举报)接收范围:在本场所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 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 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人应对所投诉(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投诉(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投诉(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公共资源交易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投诉应当真实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举报提倡署名,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 四、 投诉(举报)途径。 (一)行政监督部门 县住建局: 电话:0577-67568923 传真:67583617 邮箱:tszbtbzx@163.com 地址:泰顺县新城大道117号 县交通局: 电话:0577-67563956 传真:67569937 邮箱:tsjtztbjd@163.com 地址:泰庆北路406号 县水利局: 电话:0577-67567873 传真:67522801 邮箱:tsslzbb@163.com 地址:泰顺县公园路1号 县财政局: 电话:0577-67588502 传真:67595160 邮箱:334700685@qq.com 地址:泰顺县公园路48号 (二)综合协调部门 泰顺县发改局: 联系电话:0577-67581351 邮箱:jlk666@163.com 来访地址:泰顺县新城大道123号204室 通信地址:泰顺县新城大道123号204室(邮编:325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