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6月份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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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平住建发〔202428

平资管办〔2024〕1号关于2023年度平阳县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编制(招标控制价)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jpg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4年6月份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

结果的通报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着力提升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总水平,20246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主要以现场实地抽检和视频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检查了平阳县萧江镇塔下村兴源村温正局等人联建房、萧江镇浃底安置点8#楼项目等14个项目,重点检查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落实情况

从检查结果看,在建工程施工质量基本处于可控状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工程人员履职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施工用电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等问题。

二、问题工程整改要求

1.责令温州盛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瓯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平阳县萧江镇塔下村兴源村温正局等人联建房外架脚手片未层层满铺;电梯井、楼梯、部分临边安全防护未设置;焊工唐明安未持有效证件等问题进行停工整改。

2.责令温州博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萧江镇浃底安置点8#楼项目总配室周边建筑材料堆放堵塞检修通道;外架脚手片未满铺,电梯井临边安全防护未设置;钢管扣件检测报告未提供等问题进行整改。

3.责令浙江筑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荣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年产25万吨预拌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脚手架顶层连墙件设置不足;电梯井口安全门及楼层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裸露砂土未覆盖,车辆冲洗排水不通畅等问题进行整改。

4.责令浙江光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荣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年产25万吨预拌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防尘喷淋损坏;施工用电未落实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措施等问题进行整改。

5.责令浙江谷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瓯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平阳县鳌江镇万鳌公路西侧平河片D-R21-12地块安置房二期1#2#楼二层外架立杆部分未落地;焊工(刘盛安)证件不符合要求;2名安全员不在岗,总监不在岗,1名专监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停工整改。

6.责令平阳正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森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年产50万台高性能减速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外架脚手板局部缺失;楼梯临边、楼层局部临边防护缺失;项目经理不在岗,2名安全员不在岗,2名专监不在岗等问题进行整改。

7.责令上海揽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平阳县昆阳镇城东KYCD-03地块A09-2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员董久现、周正伟3次未在岗问题进行整改。

8.责令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古鳌头区块C-08-01地块一期超高层及二期住宅建设项目安全员杨耸立、陆明元3次未在岗,项目经理许小进2次未在岗等问题进行整改。

9.责令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安全员姚百鸣、赵晓玉、陈苏阳3次未在岗等问题进行整改。

10.责令浙江森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平阳县鳌江镇城西单元旺厂路两侧B-09地块(旺厂村安置房)建设项目专监卢康康、屠全家未在岗等问题进行整改。

11.责令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A-19A-20地块房地产建设项目专监温鹏飞、徐荣忠未在岗等问题进行整改。

12.责令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万全镇宋桥社区(潘垟)安置房项目专监苏宜新、张融未在岗等问题进行整改。

13.责令浙江宝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萧江镇儿童友好主题综合服务中心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专监应新格、朱建旭未在岗等问题进行整改。

三、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经研究决定处理如下:

对温州盛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曾芳芳)、浙江瓯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朱燕荣、方如勇)、温州博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梁子航)、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翁理祥)、浙江谷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硕)、平阳正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志)、浙江森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董直辉)、上海揽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杜江龙)、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许小进、倪响亮)、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宋汝雨)、浙江森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郑帮光)、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洪晨江)、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罗昌智)、浙江宝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新珺)等14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诚信扣分。

对浙江筑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卓君)、浙江光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柏子归)、浙江荣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亚明)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浙江筑丰建设有限公司予以立案查处。

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及时消除实体质量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建筑工地施工质量安全水平。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15       

 

 

 

 

 

送:王奔常务副县长许绍策常委副县长,许进谱副主任

抄送:县平安办,县安委办,县资管办,各乡镇。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7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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