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停车位、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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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4日刊登温州日报第3龙港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停车位、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拍卖公告中原定内容: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更正为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20%。本次拍卖活动一切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龙港市人民医院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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