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刊登温州日报第3版龙港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停车位、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拍卖公告中原定内容: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更正为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20%。本次拍卖活动一切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龙港市人民医院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
【信息时间:2024-06-03 】
【信息来源:信息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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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4日刊登温州日报第3版龙港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停车位、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拍卖公告中原定内容: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更正为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20%。本次拍卖活动一切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龙港市人民医院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