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镇城西区块CX-03-07a-1地块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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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4]12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24〕69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金乡镇城西区块CX-03-07a-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金乡镇城西区块CX-03-07a-1地块

宗地

面积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1027㎡,出让面积为21027㎡

宗地坐落

金乡镇梅岭脚河以南、龙金大道以西、区间一路以北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40年

容积率

≤2.36

地上总建筑面积

地上总建筑面积≤49623.72㎡,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

绿地率

≥30%

建筑高度

≤80米

 

 

建筑密度

≤32%

保证金

662.4万元

 

 

起始价

3312万元(不设底价)

加价

幅度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7月11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4日10时00 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订为准。

 3、该地块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公共文化设施需沿路设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金乡镇人民政府。

 4、该地块采用分区管控方式,商业引导线以北为商业设施集中布置区域,其建筑高度≤15米,且商业用房建筑面积≥6000㎡,以南为住宅区域。

 5、金乡镇城西区块CX-03-07a地块分为两个地块(金乡镇城西区块CX-03-07a-1地块和金乡镇城西区块CX-03-07a-2地块),该项目在苍南县金乡镇城西区块CX-03-07a地块范围内可统一规划实施,其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养老服务设施等配套用房设施及停车位配建可统筹使用,地块内部建筑退让可不做要求,且地块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控制指标可适当互相调剂。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苍南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

(二) 竞买人如为其他组织的,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四) 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得人对其新公司的权利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24 年7月11日 10 时00分至 2024 年7月22日16 时00分

六、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7月22日16 时00分

七、本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房票购买房源,竞得人须保证使用房票购房者与其他购房者享受同等待遇,具体房票政策请咨询苍南县住建局(联系人:韩女士,联系电话:13958788369)。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地块竞得人另需代建金乡镇城西区块CX-03-07a-2地块安置房。《苍南县金乡镇城西区块CX-03-07a-2地块安置房代建管理协议书》内容条款请咨询金乡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徐先生,13958786847)。请有意向的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须向金乡镇人民政府咨询,并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苍南县金乡镇城西区块CX-03-07a-2地块安置房代建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和内容,以免构成违约,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苍南县金乡镇城西区块CX-03-07a-2地块安置房代建管理协议书》内容没有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金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苍南县金乡镇城西区块CX-03-07a-2地块安置房代建管理协议书》,逾期未签订的,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已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苍南县金乡镇城西区块CX-03-07a-2地块安置房代建管理协议书》与苍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剩余地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全额缴清。

九、联系方式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68885669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