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救助站工程补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一为准。
(一)竞包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现修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7-67623366
泰顺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