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4)第9号
经批准,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有的昆阳镇天来巷27号等9处房产、平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所有的鳌江镇江滨路9幢(3-7楼)原新华路5处房产将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租,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1、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有的昆阳镇天来巷27号等9处房产
标的序号 | 标的 | 租期 (年) | 建筑面积 (约 m2) | 三年租金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昆阳镇天来巷27号(昆阳镇天来巷29号) | 3 | 40.73 | 4.47 | 1 |
2 | 昆阳镇天来巷31-41号(6间) | 3 | 259.59 | 27.81 | 6 |
昆阳镇天来巷43号 | 23.93 |
3 | 昆阳镇天来巷43-1号 | 3 | 15.20 | 1.68 | 0.5 |
4 | 昆阳镇天来巷45号 | 3 | 18.18 | 1.98 | 0.5 |
5 | 昆阳镇西城下北路12、14号 | 3 | 52.49 | 5.97 | 1 |
6 | 敖江镇兴鳌中路74号(6间) | 3 | 193.28 | 13.77 | 3 |
7 | 山门镇镇前路(工商所一楼,包括后面1300平米左右的场地) | 3 | 262.00 | 5.46 | 1 |
8 | 水头镇腾龙东路213号一层 | 3 | 260.00 | 14.37 | 3 |
2、平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所有的鳌江镇江滨路9幢(3-7楼)原新华路5处房产
标的序号 | 标的 | 租期 (年) | 出租面积 (约 m2) | 三年租金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鳌江镇江滨路9幢(3楼)原新华路 | 3 | 148.30 | 3.27 | 0.7 |
2 | 鳌江镇江滨路9幢(4楼)原新华路 | 3 | 148.30 | 3.3 | 0.7 |
3 | 鳌江镇江滨路9幢(5楼)原新华路 | 3 | 148.30 | 3.27 | 0.7 |
4 | 鳌江镇江滨路9幢(6楼)原新华路 | 3 | 148.30 | 3.21 | 0.7 |
5 | 鳌江镇江滨路9幢(7楼)原新华路 | 3 | 148.30 | 2.52 | 0.7 |
注:竞买人交纳一份保证金可参加相同保证金各标的的竞买活动,但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如竞买人欲竞得多个标的,则必须交纳与竞得标的相同份数的保证金。
二、竞租对象: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租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三、招租方式:拍卖。
四、不准许事项:房产按原设计功能和用途使用,不得从事噪音、污染、危险物品经营等行为。竞得人对于承租的房产消防安全负全责,竞得人如要改变房产用途,须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更不得利用房产进行违法经营,否则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 5 月 22 日止,标的现场。
六、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 5 月 20 日至2024年 5 月 22 日17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4年 5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八、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22 日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九、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十、咨询电话: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63765588
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63722404
平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58100162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一、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