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郊街道办事处食堂菜品配送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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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PLXM-ZC-F20241119

二、项目名称:南郊街道办事处食堂菜品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折扣率:58(%)温州乐农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继红路529号第三幢第一层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南郊街道办事处食堂菜品配送采购项目南郊街道办事处食堂菜品配送采购项目详见公告附件详见公告附件详见公告附件详见公告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根军,伊爱娟,叶蔚(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温州乐农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070.066.068.6717.2485.91
1温州市咏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65.064.063.064.020.084.0
1温州一季青农副产品有限公司65.071.059.065.018.1883.18
1浙江团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9.066.067.067.3315.1582.48
1温州市顺隆食品有限公司65.064.057.062.014.2976.29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标准收费,计费基数为采购预算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标准收费,计费基数为采购预算金额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洛河路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6573922

质疑联系人:鲁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5573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宏嘉大厦2幢20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海勇、泮赛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67751006、18158772688

质疑联系人:潘晓洁

质疑联系方式:1526775867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地 址:温州江滨西路552号博林大厦2楼

传 真:

联系人:黄女士、朱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35917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