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珊溪镇新建杨将门安居工程二期剩余弃渣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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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珊溪镇新建杨将门安居工程二期剩余弃渣拍卖公告

(wccq-20241127000057)

受委托,公开出让文成县珊溪镇新建杨将门安居工程二期剩余9991立方米弃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

二、出让标的及起拍价文成县珊溪镇新建杨将门安居工程二期剩余9991立方米弃渣起拍价:5.9047万元(不含税)拍卖不设保底价,竞买保证金1万元。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竞买对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2024 11 26 日至2024 11 27 11时止(节假日除外)。

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先赴现场查验、踏勘后与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签订《承诺书》,自然人凭身份证、企业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及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资格确认书》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如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竞买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20241127日上午11时,以缴纳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

五、保证金缴入账户户名: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201 0000 1896 1378,开户银行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1127日下午1430分

2、拍卖地点: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41126(工作时间),标的物现场

咨询电话:0577-59005058、88866161    

网址:http://ggjy.wencheng.gov.cn/wccms/cqjy/index.htm#add

资格确认及现场踏勘联系人: 18857796885

 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

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20241119

拍卖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文成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要求,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托对文成县珊溪镇新建杨将门安居工程二期剩余9991立方米弃渣进行公开拍卖。

一、出让方: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拍价:

文成县珊溪镇新建杨将门安居工程二期剩余9991立方米弃渣,起拍价:5.9047万元(不含税),拍卖不设保底价,竞买保证金1万元。

三、本次拍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拍卖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前,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以不低于起拍价成交;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卖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于202411月26日至202411月27日上午11时(工作时间),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获取,内容具体包括:

1、拍卖公告

    2、拍卖须知

3、国有产权竞买申请书(样本)

4、竞买协议(样本)

5、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6、《弃渣转让合同》(样本)

(二)登记报名:

竞买人可自行先赴现场查验、踏勘后与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签订《承诺书》,凭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资格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持相关证件及材料于202411月26日202411月27日上午11时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报名截止时间202411月27日上午11时。

竞买人应提交以下资料报名:

1自然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单位须携带单位公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或参加竞买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资格审查:

经审查通过后,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等相关手续,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四)拍卖会时间为202411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竞买人应按时参加拍卖会,须在规定时间前入场。竞买人不按时参加的作自动放弃论。

六、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师、记录员就位;

3、拍卖师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师介绍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5、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保留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口头报价;

8、拍卖师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口头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10、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师宣布拍卖终止。

(二)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以不低于起拍价成交)

2、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口头报价,但口头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师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七、有关费用:

1、竞买人如成交拍卖标的,应于20241129日前向文成县财政非税专户(由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其竞买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价款,凭委托方出具的同意退款函及相关协议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竞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5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签订《弃渣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履约保证金待移交完毕检验道路无损坏后无息退还。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向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缴纳计拍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竞得人须在202411月29日前付清。

八、标的物情况特别告知:

1、竞得人应及时自行装车及运输,费用由竞得人自理。竞得人自行负责其机械设备、车辆、生产作业场所、作业人员的安全,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同时,竞得人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若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如设备损坏、人身意外伤害等)均由竞得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与转让方、拍卖人无关。

2、运输弃渣的过程中严禁遗漏洒落,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对桥梁或地方道路造成损坏,其日常修复及政策处理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若竞得人未按要求维护现场道路、未及时运走弃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予以垫付相关费用。

3、标的物是以现行条件下的现状进行出让。拍卖人及委托人对出让的标的物品质及数量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故竞买人应仔细审阅拍卖文件,并自行分析投资风险。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了解,查看、核实相关拍卖标的的资料,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4、拍卖采用的是一次性买断式拍卖,如果现场数量与公告披露的数量有出入的,以标的现场实际堆放的数量为准,不影响拍卖成交价,不对拍卖成交价提出任何异议,不再进行多还少补。

5、移交时限:竞得人起运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止运时间以委托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15天止。超出止运时间以每天1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竞得人须在委托方指定的场地搬运标的物。不得违规挖运,不得破坏原有地貌,否则竞得人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7、买受方需填报相关运输车辆详细信息,运输车辆张贴区别于其他车辆的明显标志。车辆信息必须抄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后,方可拉运。未上报车辆不得拉运。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拍卖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拍卖成交确认书》、《弃渣转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竞买人(竞得人)放弃买受标的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弃渣转让合同》等相关合同及文件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弃渣转让合同》等相关合同及文件的,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三)其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持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和竞买单位开具的收据(原件)去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拍卖会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不足2人,该场拍卖会自动终止;

4、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该竞买人承担。

(六)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妨碍、干涉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主持人进行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将取消其竞买资格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在拍卖开始前撤回委托的,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竞买人的保证金,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八)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 

 

 

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我方已仔细阅读以上《拍卖须知》,对所列条款内容已完全知悉,词语含义也已清晰理解,并同意遵照执行。

 

  

竞买人签章:                   

             日期: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