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集中清退滞留投标保证金的公告
各投标人: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工作,我中心已多次电话联系告知投标人限期清退滞留保证金事宜,但至今仍有多家企业失联或未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展第三次集中限期清退工作,现将有关清退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付时间
请未退付保证金的投标人,务必于2023年10月23日前办理退付手续,如逾期仍未办理退付手续的,将统一上缴区国库。
二、退付所需材料
1.退款单位须提供企业开具的往来款收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则附上工商出具的变更说明加盖公章
三、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1、办理地址: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岙街道海兴路136号)2楼保证金窗口;
2、咨询电话:0577-59386885
3、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四、其他事宜
1、单位退付保证金除现场办理外,也可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办理。 2、邮寄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兴路136号政务服务中心215财务室收,电话0577-59386885。
五、保证金未退付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保证金清退明细表
附件2:收据样本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