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转发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关于落实〈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市场主体:
现将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关于落实〈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关于落实〈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标准〉的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2日
关于落实《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流程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各有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交易流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标准》(浙发改公管〔2023〕112号)《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公管〔2021〕24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抽取流程在开标后进行。
二、评标专家名单抽取确定之后,应在24小时之内开始评标。有省外专家参与评标的,应在48小时之内开始评标。
三、远程异地多点评标项目流程参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多点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1〕410号)执行。
请各地各单位按上述流程标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并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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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