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关于落实〈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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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转发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关于落实〈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市场主体:

现将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关于落实〈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关于落实〈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标准〉的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2日

 

 

 

 

关于落实《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流程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各有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交易流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标准》(浙发改公管〔2023112号《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公管〔2021〕24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抽取流程在开标后进行。

二、评标专家名单抽取确定之后,应在24小时之内开始评标。有省外专家参与评标的,应在48小时之内开始评标。

三、远程异地多点评标项目流程参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多点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1〕410号)执行。

各地各单位按上述流程标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并相互转告。

(此页无正文)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

                            2023年9月4日

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