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产权转让公告
(2023)第10号
经批准,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分洪闸切滩的土石混合料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转让,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分洪闸切滩的土石混合料-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进洞口料场方量约160531.58m³。
标的序号 | 标的 | 土方方量 (m³) | 石方方量 (m³)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分洪闸切滩的土石混合料 | 约39654.37 | 约120877.21 | 767 | 160 |
注: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文件,标明的数量仅供竞买人参考,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数量、品质标准,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报名即表明其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
二、竞买对象: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联合申请。
三、转让方式:拍卖转让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 5 月 9 日止。
展示地点: 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进洞口料场。
五、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 5 月 6 日至2023年 5 月 9 日17 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3年 5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六、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9 日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八、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标的物交割均以现状、现功能、现质量为准。
九、咨询电话: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63765588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63710129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