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乐成镇杨岙西普通建筑石料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普通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的补充公告
乐清市乐成镇杨岙西普通建筑石料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筑用凝灰岩矿已于2022年3月15日公告(温矿交(2022)1号),出让文件中的《浙江省有偿出让合同》第八条第(七):“每年12月31日前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北白象镇人民政府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费用使用情况及治理恢复工程实施情况”,更改为:“每年12月31日前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盐盆街道办事处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费用使用情况及治理恢复工程实施情况”。
《浙江省有偿出让合同》第八条第(八):“......,须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盐盘街道办事处的监督管理。”更改为“......,须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盐盆街道办事处的监督管理”。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