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泰顺县三魁镇卢梨普通建筑石料矿《出让须知》部分条款内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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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泰顺县三魁镇卢梨普通建筑石料矿《出让须知》部分条款内容的说明

 

泰顺县三魁镇卢梨普通建筑石料矿采矿权已于2018年10月30日公告(温矿交[2018]1号),现对《出让须知》部分条款如下修改:

1、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通过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

修改为:

 资格审查通过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2、第十二条 交易中心在《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同时在交易中心大厅、网站、泰顺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修改为:

交易中心在《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同时在交易中心大厅、网站、泰顺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第三方提出异议的,交易中心将公示结果书面告知竞得人,竞得人须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

3、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一款  原则采用一次性缴纳方式。采矿权出让成交10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缴入泰顺县财政专户。

修改为:

原则采用一次性缴纳方式。《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缴入泰顺县财政专户。

联系人:

泰顺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 0577-67563043、67563048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联系人:章先生,联系电话:0577-88926867

 

泰顺县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