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2、14幢205室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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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2、14幢205室房地产

拍卖公告(wccq-20240201000004)

受委托,定于202421日下午2:30,在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拍卖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2、14幢205室房地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2、14幢205室,建筑面积278.16㎡,土地使用权面积14.92㎡,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出让/动迁房,带租拍卖,起拍价:3337920元。

本次拍卖详细情况请登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网址: 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644/index.html →“产权交易”栏目

二、竞买对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4131日,标的物现场。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4130日至2024131日上午11时止。

有意竞买者,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携公章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成县大峃镇西门街50号报名。如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竞买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2024131日上午11时,以缴纳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

    五、保证金及缴入账户:竞买保证金:15万元。户名: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201 0000 1896 1378,开户银行: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六、拍卖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前,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该竞买人不低于起拍价成交;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

电话:0577-59005072  88528852  13780179777

    文成县新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4118

拍卖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文成县新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记录要求,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成县新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托对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2、14幢205室房地产进行公开拍卖。

一、转让方:文成县新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拍价: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2、14幢205室,建筑面积278.16㎡,土地使用权面积14.92㎡,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出让/动迁房,带租拍卖,起拍价:3337920元。

三、本次拍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拍卖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前,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以不低于起拍价成交;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登记报名:

竞买人可自行先赴现场查验、踏勘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持相关证件及材料于2024130日至2024131日上午11时止,向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报名截止时间:2024131日上午11时

竞买人应提交以下资料报名:

(1)自然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及非法人组织须携带单位公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或参加竞买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通过后,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等相关手续,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四)拍卖文件取得:

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核后,取得拍卖文件,内容具体包括:

1、拍卖公告

    2、拍卖须知

3、产权交易报名表(样本)

4、竞买协议书(样本)

5、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6、不动产权证

7、房屋转让合同(样本)

(五)拍卖会时间为202421日下午2:30,地点为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如人数超出会场限定人数,拍卖会场另行通知。竞买人应按时参加拍卖会,须在规定时间前入场。竞买人不按时参加的作自动放弃论。

六、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师、记录员就位;

3、拍卖师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师介绍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5、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保留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口头报价;

8、拍卖师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口头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

10、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师宣布拍卖终止。

(二)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以不低于起拍价成交)。

2、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口头报价,但口头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师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七、成交款支付及相关费用负担:

1、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向文成县新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并与文成县新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其竞买保证金不冲抵相关成交价款,凭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保证金收据自行前往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不计息)。

2、买受人应于202422日前向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0.7%拍卖佣金。

3、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房地产权属转移至买受人名下买卖双方所应缴纳的税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各自负担;除税以外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拍卖,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6、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7带租拍卖,租期至20281011日止(租金、支付方式等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书》)。房屋权属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受人仍然有效。转让方已收取的租金,自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的租金收益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须于支付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10日内与承租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买受人自支付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享有转让方在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未收取部分租金由买受人自行向承租方收取。租约到期后是否续租由买受人与承租方自行协商解决,租约到期后的腾空等事项由买受人与承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与转让方和拍卖公司无涉。

八、标的物的移交:

转让方在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标的物按现场现状(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交付给买受人,交付物后标的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

九、注意事项:

(一)标的物是以现行条件下的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的标的物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故竞买人应仔细审阅拍卖文件,并自行分析投资风险,全面考察和了解,查看、核实相关拍卖标的的资料,并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二)竞买人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三)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买受人放弃买受标的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买受人须在成交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房屋转让合同》,买受人不按规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合同及文件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合同及文件的,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全额支付拍卖价款的,应视为买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并自愿放弃该标的所交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并愿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它法律责任。

(四)其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持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和竞买单位开具的收据(原件)去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拍卖会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该竞买人承担。

(七)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妨碍、干涉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主持人进行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将取消其竞买资格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本次拍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在拍卖开始前撤回委托的,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竞买人的保证金,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九)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文成县新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文成县新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118

我方已仔细阅读以上《拍卖须知》,对所列条款内容已完全知悉,词语含义也已清晰理解,并同意遵照执行。

竞买人签章:                    日期: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