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集中清退滞留投标保证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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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集中清退滞留投标保证金的公告


各投标人: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工作,我中心已多次电话联系告知投标人限期清退滞留保证金事宜,但至今仍有多家企业失联或未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展第三次集中限期清退工作,现将有关清退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2022年12月31日之前,投标人汇入交易规定账户(包括暂存款、汇入金额错误、账号错误等)且未按程序办理退付手续的滞留投标保证金。

二、退付时间

请未退付保证金的投标人,务必于2023年8月5日前办理退付手续,如逾期仍未办理退付手续的,将统一上缴区国库。

三、退付所需材料

退款单位须提供企业开具的往来款收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四、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1、办理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2号楼3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结算窗口;

2、咨询电话:交易大厅结算窗口(0577-86098215)

3、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事宜

1、单位退付保证金除现场办理外,也可采取邮政快递EMS(不接受到付)的邮寄方式进行办理。 2、收到材料核对后,按原账户退回,如原账户变更须提供变更证明(详情请来电咨询0577-86098215)。3、邮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2号楼3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结算窗口金鹏鹏收。

六、保证金未退付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附件:1、2022年12月31日前投标保证金清退明细表.xls

2、退保证金须提供资料样本.wps 

3、退暂存款须提供资料样本.wps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瓯海分中心

2023年7月27日